中国和马来西亚由于国情和制度等方面的不同,自然在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首先来看一下两国在土地和房屋产权上的不同规定。
一、中国的规定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单位或个人购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并且期满后政府就会收回土地使用权,届时想要继续使用就还需要向政府重新申请,然后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再者,土地下面的资源也归国家所有,包括矿产、文物等。
在我们招商引资工作中,起草的项目合同书(土地出让协议)中,一般都会加上这样的条款:
乙方同意在不影响厂区建筑规划的情况下,政府为公共设施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该宗土地。
二、马来西亚的规定
马来西亚的房产大多数为永久产权,其他一小部分为99年产权。购房人购买房屋,获得的不仅是房子的使用权,还可以拥有房子下面,以及周围地块的所有权,包括土地上的植被和土地下的煤炭、石油等资源。如果政府需要占用你的土地修路,需要先从你的手上买下土地,否则就只能绕道,而马来西亚无”强拆”一说。
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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