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虽有“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一说,但我未曾见过、也未曾听到过有这样的场景:待女儿上了花轿,母亲会在花轿后面泼一盆清水,以示女儿的清白之身。这与@sunnyjolly在其《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吗 ?》一文中描述的并不一致,许是地方风俗的不同吧。但是,我还是要感谢@sunnyjolly给予我的鼓励。
所谓泼出去的水,按我的理解,大概就是覆水难收,女儿出了嫁以后与娘家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与娘家的家产也没有关系了,就不再是娘家的人了;就算被婆家休了或者其丈夫出了问题,也不得再回来,根本没有挽回的余地。
我的理解是否偏颇,是否过于残酷了,这是嫁女儿吗?我相信,至少在那个存在着剥削和压迫的旧社会确是这样的。
母亲一共生了五个孩子,我们兄弟三个,上面是两个姐姐。因为家境状况,两个姐姐小学毕业后就回家干农活了,那时我和哥哥刚开始上小学,此后弟弟也上了学。父亲在煤矿工作,顾不上家里的农活,母亲身体虚弱,也干不了重活。加上爷爷奶奶,全家八口人田地的农活全落在了两个姐姐身上。
两个姐姐用瘦弱的双肩撑起了这个家,也得以使我们兄弟三个没有辍学,能够完成学业。1985年,我和哥哥分别考上了中专、大专,走出了农村。也就在那一年,在井下工作15年以上的父亲,享受了国家的政策,将我母亲和我弟弟的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并为弟弟安排了工作。后来,二姐接了父亲的班,到煤矿上工作去了。到最后,只有结婚早的大姐还在农村。
慢慢地,我们都成了家。两位姐姐也经常回家,二姐离家近,退休后在一家针织厂打工,每天中午父母都是做好饭,等着二姐下班回来一块吃。
两个姐姐也没有任何的不适,觉得自己是外人了,家里有什么好的东西,母亲总是先想着两位姐姐,甚至对两位姐姐的疼爱超过了我们兄弟三个。
二姐刚结婚有了小孩时,常因一些小事与婆家人磕磕绊绊,后来干脆带着小外甥回到了家里来。母亲没有丝毫的埋怨,辛苦地帮着二姐带孩子,并对不耐烦的我们兄弟说:“你二姐有了难处,我们不帮她,不给她开后大门,不把她逼到绝路上了吗?”直到今天,我才懂得母亲这句话的分量。
母亲是对的,毕竟两位姐姐在家吃了太多的苦,我们做弟弟的也懂得感恩。
可岳父在对待女儿的问题上,就是另一种情形了。
岳父母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岳父是一名离休教师,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吃苦耐劳,从学校边的一个书摊经营成了两家县城里最大的书店(楼房),还炒着股,曾一度股值上百万。
尤其是妻子的姐姐,我的大姨子,三个孩子中排行老大,对岳父照顾的无微不至,也最有孝心。但是,岳父却最疼爱他那个儿子,把一切的工资、家产全部留给了儿子,尽管儿子对其的照顾远不如大女儿。
在岳父的眼里,女儿出了嫁就是人家的人了,有了孩子就是外姓人。你看,大女儿的孩子姓周,小女儿的孩子姓吴。所以,岳父总会区别对待。
为此,妻子还曾掉过几次眼泪,为岳父的不公和不近人情。
我们的女儿也长大了,也用不了几年也会嫁人了。我们会不舍得,更不会把女儿嫁出后撒手不管,或者将女儿视作外人。
想必大家都熟悉“老鼠嫁女”的故事吧:
女儿不知嫁给谁,只得去问爸和妈。爸妈都是老糊涂,争来争去才定下:谁最神气嫁给谁,女儿自己去挑吧!看来猫咪最神气,我要与他定婚期。新娘刚到猫咪家,猫咪一口就吞下。猫说新娘怕人欺,为保平安藏肚里。(来自百度百科)
也唯有鼠辈才会做出如此事情,把女儿推入火坑,送入虎口。
女儿是父母的心头之肉,是父母一生的牵挂,怎是泼出去的水,不管不问了?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这一歇后语已正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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