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语法好似学骑自行车 Learning English Grammar is Like Learning to Ride a Bi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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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骑自行车有一些基本的要点或者说是方式方法,比如:双手紧握把,身子要直,眼睛直视前方,不可左顾右盼,然后用力向前蹬。这是些基本的要求,必须加以遵守、掌握,否则难以入门。可待你熟练之后,可就不必照这些规定行事了。一步跨上就可以飞奔,弓腰,侧身,甚至连把都可以不用扶,而那些高手甚至倒骑,还可以在上面站立,玩杂技一般。

英语语法是使用和掌握英语的基本要领和要求,不了解语法,就难以打开学习英语的大门,更无法与人沟通。这如同学习骑自行车的要求是一样的,都是一套最基本的规则。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基本的规则要求都是限制初学者的,初学者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果把这些规定比作一张蜘蛛网的话,那么像大黄蜂之类的庞然大物,比如大师、高手、大家,常常破网而过,不按法则的约束;而被网住的都是一些小虫子,比如初学者、新手等。

当然,这并不是说熟练掌握了就可以不遵守这些规定,只是说更加熟练运用这些规则,而不是拘泥于条条框框。离开了这些规则,就如一团乱麻,无处下手,不得要领。而如完全受这些框框的约束,势必不会走得太远,难以得心应手。

我们学习语法的最终目的,就是最终能够抛弃掉这些语法的约束。我们学习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为的是能够掌握方式方法,尽快学会骑行。待我们熟练了,真正掌握了这些基本要求,就可以不受这些规定的束缚,自由驰骋了。

蝴蝶幼虫由蛹,经过蜕皮,变化为成虫,然后化为蝴蝶。每一只漂亮的蝴蝶,都是自己努力冲破束博它的茧之后才变成的。如金蝉脱壳,只有借助外壳才能找到依托,有了根本,得到艰苦磨练,最终就会有质的飞跃。

这语法不就是这外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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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As Foreigners Do 老外就是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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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 day I spend much time on Steemit, browsing and upvoting My Feed’s postings, and sometimes I take a look at the postings under the “New”. However I scarcely browse the postings under the “Fashion”, the pending payout of which, I find, is very schocking. Morever, technical articles there are Greek to me.

Several days ago., I ran into two postings under the “New”, which are interesting and of high quality written in English. One is “Haven’t wrote a shitpost in a while” by @roundbeargames. I left a message below his posting– If the title should be “Haven’t written a shitpost in a while”?, which had a mistake in grammar. And “lol i have no idea” was his reply.

From his homepage, I get to know he is from Seoul, Korea. He made a reply to me with “i have no idea” instead of “I don’t know”. Judged by this point, he is truly a foreigner.

Another is @ogoowinner from Nigeria, and most of her postings, including “Virtues of Humility”, are made with positive attitude. I made some comments about her postings, for instance, “You are a prolific writer with positive attitude towards life and people.” She replied with “I appreciate this kind words.”instead of “Thank you”. She also made a reply with “Feel free to do so.” to my message—“Nice post. Plan to translate some of your articles into Chinese.”

From these words, I understand that her English is very authentic and should be the official language in her country.

From the two foreigners, I see that one should use English authentically and naturally, giving people a comfortable feeling, rather than rigid, difficult, and making them feel uncomfortable.

Steemit is a very good platform, I am proud of you! My Steemit! Really, it’s a pleasure to have friends coming from a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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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呆在Steemit的时间并不算少,除了浏览My Feed 的动态、点赞外,我有时还要去“最新”帖子看一看。我几乎从不去“流行”一栏看看,那里每篇帖子的收益让我吃惊,再者,好多技术专业类的文章,如同天书一般。

前几天,就在“最新”那里,我看到了两篇很是有趣、高质量的帖子,那是两名老外的大作。一篇是@roundbeargames 的“Haven’t wrote a shitpost in a while”,我感到题目有点语法上的小错误,便给他留言:If the title should be “Haven’t written a shitpost in a while”? 人家回复:lol i have no idea.

我去了他的主页,才发现是一名来自首尔的韩国人。尽管英语不是其本族语,但他的答复没有用I don’t know,这口气就是一名老外了。

另一篇是@ogoowinner的“Virtues of Humility”,她写的帖子质量很高,也充满正能量。我也去了他的主页,但不知她来自哪里。经过交流,才知她来自尼日利亚。我在她的帖子下面留言:You are a prolific writer with positive attitude towards life and people. 人家回复: I appreciate this kind words. 用的是appreciate而没有用Thank you. 我觉得他的文章很好,准备翻译成汉语:Nice post. Plan to translate some of your articles into Chinese. 她的回复是:Feel free to do so. 从这些用词上可知,她的英语很地道,在她的国家里应该是官方语言了。

从两位老外身上,使我懂得了运用英语要地道、自然,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而不是生硬、艰涩,让人心情不爽。

Steemit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我为你自豪!我的Steemit!真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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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式过马路”说起 Talking from “Chinese Crossing the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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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中国式过马路?如果你稍加注意一下,就会发现无论前面的交通信号灯是黄色还是红色,只要没有车辆通行,总会有人急急穿过,而后面的人也会紧紧跟随,有时会形成很壮观的场景。

这就是中国式过马路吧。我觉得这里面有两层意思,首先是小聪明。争分夺秒,时间就是金钱,反正没有车辆,我何不借此通过呢?我为什么不发挥一下自己的聪明才智而灵活多变呢?第二就是随大流。别人行,我也能行,跟着大流走,保管不会出问题。人多势众,就算有车辆穿过,也不敢横冲直撞,交警也无可奈何。不是说,法不责众吗?这一点其实就是中庸之道。

中庸还有小聪明,真可谓害人不浅。

自古就有“墙倒众人推”的说法,请注意,不是众人推了墙才会倒,而是墙快倒了,众人才争先恐后地去推。一堵墙,快被推倒的时候,原本袖手旁观,站在一边看热闹的人也热情高涨起来,甚至连路过的乞丐也加入进来,向前推一把。墙倒了,也分享一下胜利的喜悦。你若站在一边无动于衷,别人会以为你特立独行,不随大流,而且还不懂世故。

涉及到人失势或者落魄,人人避之,纵有几个欲帮助之人,见众人如此,也只好作罢,只能给予同情了,默默地选择了随大流。

我们还发现,某角落如立上“此处禁止大小便”的牌子后,来此地方便的人反而更多了。为何这样?如没有牌子,欲方便者还有疑虑,此处到底合不合适方便啊?犹豫不决,说不定就选择了他处。可一旦立上了牌子,他就知道有人在此处方便过。别人可以,我为何不可以?别人行的方便,我也能行的方便。随大流,保管没错。

我临近的小区里,物业疏于管理,住户乱搭乱建,还把门前的绿地都占用,改成了自己的菜园子。刚开始一家如此,见无人管理,渐渐地人人效仿,现在都遍地开花了。

这既是中庸之道,也是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态。降低自己的素质,降低自己的要求,慢慢就滑到了社会的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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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一家商场,为促销空调,曾搞了免费试用3个月的活动,最后不得不取消了。因为他们发现,总有中国的留学生在夏季来临时订购了空调,而3个月后夏季结束了,他们就找个理由把空调退回来了。

本市曾有劳务人员赴新加坡打工,有的才去不久就被遣返回来了。在新加坡公共场合,比如公园里等,都有免费提供的中文报纸。可有段时间,人们发现报纸不放回原处,到处乱扔;而且有的还少了几页。警察蹲守调查,终于发现了这几个打工者,他们经常把报纸带回居住的地方。

这些在我们国内惯用的脊梁,一到国外就不起作用了。为何?无论是西方还是新加坡都有着严格的法律制度,一切都经过法律。在社会还未达到一个很高的文明程度,或者一个人还没有修养到能够自律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严格的制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让违反者付出代价,使其不敢违法,也没有能力违反。这样一个社会才会慢慢走上正轨,长此以往,就成了一种习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进而就形成了一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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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英语词汇 On English Vocabu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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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使用的人数而言,汉语和英语几乎不相上下,因为我们有十亿之众,但是英语更多的是作为外语或第二外语来使用,从这一点上来讲,英语还是世界上使用最为广泛的语言。出于对英语的浓厚兴趣,本期主要来谈一谈英语词汇方面的问题。

一、英语有多少单词?

英语到底有多少单词?展开你丰富的想象力,你就使劲猜,可没有人知道准确的数字。美语词典最权威的是“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英语词典》),收有约47万单词,而“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牛津英语词典》)被认为是当代最全面和最权威的英语词典,最新的一版收有约50万的单词。当然这还不包括一些专业技术、科学词汇,还有一些以拉丁语命名的植物的名称。

二、学习英语应掌握多少词汇量?

英语有如此浩瀚的词汇,一个人终其一生也不可能全部记得住,况且有些词也许根本永远也用不到,过多的强调也没有意义。

我们的四、六、八级大学英语考试,就是要求掌握4000、6000、8000的词汇量,这也是考试名称的由来。如从事英语方面的工作,这点词汇量是远远不够的。一个有文化的英国人,比如从事秘书之类工作,大学有70000的词汇量;美国的高中生活一般也有40000-50000的词汇量。国内一本中等的英汉词典,大约有50000的词汇量。据说,要读懂一份星期日版的《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Post)需要有10万的词汇量。

我曾有一个同事,是山东农业大学英语专业毕业,通过了八级英语考试,可她却看不懂China Daily (《中国日报》)。所以,如想从事英语方面的工作,仅仅英语专业毕业是远远不够的。个人认为,至少要50000的英语词汇量,这只是起步的标准,最好能够赶得上英国秘书之类职员拥有的词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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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记忆单词?

这么多的单词,单靠死记硬背是难以奏效的。我曾在初中就采取了死记硬背的办法,结果是记得快忘得也快。比如:picture 这个词,我就p-i-c-t-u-r-e 这样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背,重复记忆好多遍,天天如此。单词少,可能还有效,可如果单词多了,就难以对付了。

后来,我觉得在阅读中记忆效果不错。那就是大量阅读,你遇到某个生词,然后标注出来,包括音标还有词性、词义。适当地记忆一下,下次阅读你如再碰到这个词,你就似曾相识,有点印象了。如果你在以后的阅读中,经常碰到这个词,不就记住了吗。这如同你碰到一个人,你不认识,却还要记住他的长相和穿戴。只见过一次,印象不深,你要加以记忆。可若是你经常碰到这个人,慢慢就熟悉了,也就无需再刻意记忆了。即使有一天,他换了一双鞋子或者一顶帽子,你也会把他认出来。这就是熟能生巧,通过大量阅读来记忆单词,无需格外记忆,慢慢就熟悉了。比如,你认识relation这个词,稍微学一点构词法,那么relate, relationship,甚至relative, relatively, relativity, 你都能记住,也能猜得出意思来。

把单词放在句子、文章中记忆,同时也要注意,不能只认识一个单词的最基本词义,还有了解它的其他词义,更要会使用。否则,一个句子中的单词你都认识,可就不知何意。

总之,英语单词也不是孤立的,要在使用中记忆,要放到它应在的文字中加以研究、记忆,而不能单把一个单词抽出来,让它脱离语言的环境,那会使单词失去了生命力,同时我们的所有努力也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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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的重男轻女现象 The Preference of Boys to Girls That Has Remained in English

不只在汉语中,同样在英语中也残留着重男轻女的现象,看来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同一个世界,必定拥有着诸多的相似。

一、Lady First (女士优先)

还是那句话,看一个人缺什么,就看他吆喝什么。在这一点上,东西方人看来是一致的。女士们为何享此殊荣?还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社会问题,越强调平等或越提升其地位,就说明存在着不平等。

个人认为,英语中的“Lady First”与汉语里的“您先请”有点类似。虽说是口口声声让人先请,但那人如真的先请了,谦让者定会心中不悦,可涵养又使自己不能显露出来。而先请了的那个人,一定要客套一番:“那我就不客气了”、“恭敬不如从命”、“鄙人才疏学浅,越俎代庖”云云。所以,在西方女士真的优先了,男士们也未必真的心甘情愿。而“您先请”翻译为“After you”也挺有意思,您先请就是我在后。

有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让一对夫妇中说了算的那位向前迈出一步,只见男士主动向后退了一步,女士就相对地向前迈了一步。这就是您先请,我在您的后面。

二、Ladies and Gentlemen (女士们、先生们)

在集会、聚会等公共场合的演讲、致辞中,开首的一句话就是“Ladies and Gentlemen”,这似乎是尊重女士的表现,你看女士在先。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也定有众多女士在场,总不能不客套一番,装一装吧,以示男士之绅士高雅风度。

殊不知,英语中涉及到男女次序的排列时,都是男性在前的,只有“Ladies and Gentlemen”是唯一的例外。比如:boys and girls, men and women, he and she, prince and princess, Mr. and Mrs 等等。

三、Miss(父亲之姓)”、“Mrs.(丈夫之姓)” 等称谓

在英语中称呼一位男士为Mr.XXX,你看不出其婚姻状况。而如是一位女性,未婚的称之为Miss XXX, 已婚的称之为Mrs.XXX, 婚姻状况一清二楚。当然,随着社会的进展,后来出现了Ms.一词,用于女子的姓氏或姓名前,不指明婚否。

称呼某女士为Miss XXX, 后面跟的应是其姓氏,也就是其父亲的姓;称呼为Mrs.XXX, 后面是其丈夫的姓,这与中国古代的情况是一致的。张太太、王夫人,这都是其丈夫的姓,有的女性还有类似张王氏的称呼,张是其丈夫的姓,王是自己的姓,只能放在后面,或者干脆不用。

另外,英语中很多社会地位较高的职业习惯上都是认为男性的,如professor, doctor, lawyer等,如要是女性的,需要加上woman,lady,female 等修饰词。如:woman professor, female worker 等。

还有chairman, spokesman一般是指男性的,指女性时要用chairwoman, spokeswoman,后来出现了类似Ms的chairperson,spokesperson,以不区分性别。

在西方的医院里,新生儿出生后都会有一个标志的,如是男孩,会写着“I am a boy.”,如是女孩,会写着“It is a girl.”用代表无生命的it 来称呼女孩子,这是一种明显的重男轻女现象。

四、女性词语一般带有贬义

诸如queen, lady, mistress, madam等词,连queen 也不放过,其贬义为“雌猫”、“情妇”、以及“鸨母”。而与之对应的king, lord, master, father 等词,如将他们的起首字母大写就成为“上帝”、“基督”、“主”、“神”等。

也用动物来指女性,例如:bat(贱妇,丑妇,妓女),dog(丑妇,贱妇,妓女),chicken(轻佻女子),cat(恶妇),cow(肥胖而不整洁的女人,经常怀孕的女人),hen(爱管闲事的中年妇女)等。

历史上,英国与荷兰曾有过几次战争,英国人深受其害,便造了很多五花八门的词语,去污蔑、辱骂荷兰人。所以,你翻看词典就能发现,凡是与荷兰(Dutch)有关的词语,基本上都是贬义。例如:Dutch courage 酒后之勇 go Dutch 各付各自的钱 Dutch wife 用藤或竹制成的睡眠用具

把wife当作睡眠用具,既是英国人对荷兰人的污蔑,也能看出对女性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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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心语 My Innermost Thoughts and Feelings at Mid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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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会在半夜里醒来,然后望着模糊的天花板发呆,侧过脸去,便能透过落地窗看到远处的路灯,那里被照的如同白昼一般,好似新的一天已经开始。

这静谧的深夜里,我突然感到了自己的渺小,还有时光的稍纵即逝,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内心深处那颗跳动着的脆弱的心。

相比于宇宙自然之浩瀚,一个人不过是尘世间一粒尘埃,一阵狂风就被吹得无影无踪;却又似这黑夜里慢慢爬行的一只小小的虫子,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而一个生命的消失,也不过如一道闪电划过星空,找不到半点痕迹。

我变得惶恐起来,害怕迷失了自己,丢失了自己。明天的太阳照样升起,可一个人就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自己了。我蜷缩在被窝中,害怕起这黑暗,这无尽的长夜了。

可我总不能把自己困在这狭小的圈子里,做个装在套子里的人。天地间,万物皆有其道,何况是一个有着头脑智慧、鲜活的一个人呢?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定会有其生存的意义。连鲁迅的原配朱安,也像后院里的一只蜗牛,慢慢向房屋爬着,心想总有一天会爬到房顶,总有一天会得到鲁迅先生的爱。我为何不像蜗牛一样,慢慢爬向我的英语世界呢?

我索性坐起来,背靠在床头,打开手机,开始我的“学习强国”里面的慕课学习了。那是苏州大学王腊宝教授讲授的《英语经典美文:从培根到伍尔芙》,最后一课是“The Death of the Moth-by Virginia Woolf”。伍尔芙的《飞蛾之死》,说的是飞蛾勇于抗争,不屈服命运的摆布,顽强地与大自然、与死神搏斗。王教授流利的英语,风趣幽默,在这深夜也给我上了一堂课。

小小的飞蛾为了光明,扑火而死;为了生存,与死神抗争。纵是生命短暂,也要划出亮丽的风景线。

我有自己喜爱的英语,也能通过网络看到名师们的讲课,我也能凭英语走得更远,为何我不能像那飞蛾一般?这慕课,这手机发出的微光,也照亮了我的心田。

我终于释然,然后在迷迷糊糊中睡去,仿佛又听到了外面广场上那些大妈们在跳广场舞。好久没有换过曲子了,一直就是秋裤大叔的那首《一晃就老了》。

不知道何时鬓角已染霜/不知道何时颜容已沧桑/忽然怀念从前那些逞强/和懵懂无知的年少轻狂/一瞬间发现人生太短暂/一瞬间发现路不再漫长/还没腾出双手拥抱自己/时光竟已走得这么匆忙/怎么刚刚学会懂事就老了/怎么刚刚学会包容就老了/怎么刚刚懂得路该往哪走/怎么还没走到就老了/怎么刚刚开始成熟就老了/怎么刚刚开始明白就老了/怎么刚刚懂得时间不经用/怎么转眼之间就老了/

这首歌太伤感,明天我去跟那些大妈们说,让她们换一首《向天再借五百年》。

看来自己还未真正迷糊,进入梦乡,我还清醒地活在现实世界里。

来自于WhereI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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