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黄昏时分,我照例坐在阳台上,或透过玻璃凝望着远处的行人和风景,或翻看着小小书桌上堆着的那些杂志、报纸和几本书。报纸上的那些内容,我只偏爱文学类的版面,没有想到一篇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
广西贫困山区里的一个10岁女孩,在卖完百香果回家途中,竟被一个29岁的光棍汉强奸后杀害。我感到非常的震惊,在改革开放40多年后的今天,竟还有这样的事情,这世上竟还有如此丧心病狂的恶魔。
女孩从小就失去了父亲,母亲带着他们兄弟姊妹5个生活,在那个贫困的大山深处,生活窘境可想而知。为生计所迫,孩子又多,疲于奔命,真的是无暇顾及。孩子出了这样的事情,不能不说家庭也有着难以推脱的责任。可更多的责任该由谁负责呢?是那个千刀万剐的恶魔吗?像这样的害群之马,杀之也不足以平民愤。何况,一审只是判了个死缓。我真的感到气愤之极。
三年前的十月份,我去深圳参加一个培训班的授课,晚上同领导逛街购买水果时,我才认识了这种水果。那时的百香果已是干扁扁的,很轻,只剩下一个皮了。水果老板让我免费品尝了一个,不想竟是那样的酸涩。我买了几个带了回来,尽管不是那样干扁,却也是酸的只让人咂嘴。百香果,竟是这样的酸涩,尝不出有百香的味道来,真是枉费了这样的好名字。
10岁的小女孩摘下一塑料袋子的百香果,扛着去了500米远的路边,卖了32元钱。在回家的途中,竟被恶人糟蹋还丢掉了性命,尸体被装进蛇皮袋里扔进了山谷中。
这样的场景令人发指,花一样的少年,就这样被摧残得血肉模糊、惨无人道!我顿时想起那百香果的酸涩了,我不忍去想。
马加爵同样来自广西大山里的一个农村,为何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在穷乡僻壤的角落里?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穷之时,坏人就来了。当你穷困潦倒,处于弱势之时,坏人就出现了。这话真的有道理。
还是鲁迅先生说的精辟:强者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抽刀向更弱者。有此卑劣行径者,皆是猥琐懦弱之辈,鸡鸣狗盗之徒,留着这样的人也是社会的危害。
我愿执一把利剑,斩杀这些社会的败类。
静下心来之后,我更思考的是,我们这个社会才应该举起法律的利剑,斩杀恶魔。同时,社会、社区、村庄等都能防患于未然,警惕打击犯罪,共同创造一个平安祥和的社会。
来自于 [WhereIn Android] (http://www.wherein.io)
This page is synchronized from the post: ‘黄昏漫笔:酸涩的百香果 Articles at Dusk: Sour Passion Fru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