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公車站牌廣告拍了下面這張照片:
拍的時候還沒想清楚,只覺得這說法有點怪,所以先拍起來。上公車之後,才理出這不對的地方在哪裡。
這是一個政府宣導反詐騙的政策宣導廣告,主要目的當然是避免民眾受到詐騙,提高人民的警覺心。那麼問題在哪裡呢?就出在這個『假援交妹』的情境宣導。(援交的意思就是性交易的個體戶啦)
我猜測,真實情況應該是很多詐騙真的是透過援交這個說法去騙了不少尋芳客的錢,所以把這也列為重點宣導。
問題在於,事情不能只看你的業務範圍啊!畢竟,援交或性交易這個”經濟活動”,在台灣還是非法的事情,你這樣一宣導,似乎暗示著援交這件事是沒問題的?政府身為官方機關,怎麼可以釋放出這樣的訊息呢?
有些人可能覺得我這樣的想法太偏執了,政府只是想避免民眾被詐騙嘛~~
那我換個例子情境來重新演一遍,或許你比較能同意我說的:某地方治安不好,常常有竊案發生,偏偏當地房子屋頂材質都很滑,常常有小偷滑倒失風被捕,但受傷嚴重,浪費不少醫療資源。所以,當地政府立了個牌子說-偷竊時請小心腳下,注意不要滑倒。
這樣對嗎?只是希望小偷別再滑倒而已啊~~ 如果這樣寫,其實就可以:需要爬高至屋頂時請小心腳下,注意不要滑倒。 這樣,你就不會公開背書偷竊行為,還能提醒”要爬高的人”,注意腳下安全了。^_^
在這個援交宣導案例上,可以改成:從事網路上經濟交易行為時,請勿被預購遊戲點數保證金的說法矇騙了。
這樣不就好了嗎?
否則,想買春的人被詐騙,不也正好是想做壞事的人被另外的壞人騙,不也挺好的嗎?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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