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道

分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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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的人與事,總是在一種動態之中。

於是,有相聚首喜相逢的緣起,自然,也有道別離分頭走的緣滅。緣起的喜悅,不需要太過思考,表現出各自心中原就有的快樂就好。緣滅的時刻,卻就需要人們比較細緻的應對了,讓分開的彼此或是一方,不至於,過於傷悲,或是過度破壞這和諧的表面。

其實也沒錯,沒有滅,哪來生?動態不就這意思?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否則你怎麼能去下一場飯局?

把一件事,好好地劃上句點,讓你能順利自然地繼續迎接下一件事,這是需要人生的歷練的。

我們都曾年輕過(對,我25,年輕是18的意思 ),年輕人的分手,常常很容易有巨大的聲響,什麼街頭淋雨,喝下整瓶高粱,在人家樓下等上一整夜…. 還有更多更極端的就不提了。這些就是每一個人生在修煉的過程。

想像,如果你在50歲時談戀愛(我不管你是喪偶沒結婚還是離婚啦),然後結果還是不適合,雙方或是一方決定不再繼續,那,大概旁人都不太會看出來這兩個剛剛失戀吧!畢竟,life is hard enough,不適合,不管是誰說了算,那就簡短禮貌地道別,各自繼續人生吧 …

有點寫歪了… 拉回來 …

分手,跟離別不同。離別是我們都不想分開,但世界不總是這麼體貼,我們只能順著走。畢業同學分開,閨蜜要嫁人了,死黨要移民海外 … 這類的事情,一次次在教我們,人生無常,把握你能把握的當下。

分手則是,一方想走,另一方其實不想。這時候就尷尬了,父母從小教育我們要待人有禮,如果你是要走的一方,你要怎麼有禮貌地完成轉身離去這個動作?

It’s not you, it’s me.

這是傳統智慧的總結。既然是你要走,翻譯成白話就是,你不要我,你嫌棄我。所以,如何面對一個擺明了攤開在桌面的事實,卻不能講明,這就需要大家都「上道」,說說場面話,要走的人說其實是我不好,我不適合你,希望你能找到更好的幸福。

被走的人呢,明明知道這是謊言,也不能戳破,否則直接翻臉吵架不歡而散就好,來這場文明的分手不就沒必要了?當然,被走的人也不能過度進入It’s me這種謊言裡面,還真的打蛇隨棍上去說對對對你就是哪裡哪裡不好,省得本來人家想好好地文明分手,給你留點面子,卻因為你不懂規矩出口傷人,決定那就撕破臉好了。所以呢,這也考驗被走的人,理論上,你是傷心的,真實受傷的是你,但為了那最後的表面尊嚴,大家還是得好好演完這場戲。

雖然說,分手是一種本質上,一方對於一方的否定,這是沒辦法的事。但是,這並不代表在分手的場合裡,不能有更多的溫暖。這可是人生高段班的作為了。

要走之人,可以多說說被走之人曾經給予自己的人生成長,對此你無限的感激且永誌不忘,這些都可以是真誠的,此刻只是要刻意多從記憶裡搜集一些這類資料。言下之意,我要走,其實是一種人生的規律,看似是我主觀的選擇,其實從更廣的意義上來看,是一種人生的必然,那麼,你也就不必太難過了。

被走之人,可以真心祝福要走之人,此後有更美好的人生經歷。這也可以是很真誠的,畢竟,人生很奇妙,世界有時候很小,誰知道多少年後,我們會不會又碰面,經過多年,大家都更好了,又適合另一次新的聚首呢?又會不會,其實,多年以後看,各自發展幸福,這次分手真是太棒了呢?所以,盡量忘記當下的事,把一種美好的未來緣份拿出來盡量想像。

簡而言之,要走之人,看似無情切斷了雙方原本的未來,所以要好好緬懷過去。被走之人,看似被否定了過去的種種,所以要從更遠的未來構想一種仍然潛在的緣分。

山高水長,我們後會有期。

請!

請!

1 images - pixabay and here
2 讀者應該看得出來,分手不單指戀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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