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想共享 01:還能共享什麼?

發想共享 01:還能共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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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 pixabay

昨天寫了這一篇親眼見到共享風潮~~共享車位!之後,開始想,似乎生活中還有很多可以繼續共享下去的東西呢!

所以,我乾脆來好好發想一下,說不定可以發想出什麼好點子讓我發財呢!❤️❤️

在發想之前,總是要先來定義一下,否則就容易發散了… 我先把維基百科的定義列一下:

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有別於租賃經濟,是一種共用人力與資源的社會運作方式。它包括不同個人與組織對商品和服務的創造、生產、分配、交易和消費的共享。常見的型式有汽車共享、拼車、公共自行車[3],以及交換住宿等。
與此同時,共享經濟又具有弱化擁有權,強化使用權的作用。
理論上,在共享經濟體系下,人們可將所擁有的資源有償租借給他人,使閒置資源獲得更有效的利用,從而使資源的整體利用效率變得更高。但是事實上,目前大量營利公司所宣揚的「共享經濟」並不是利用閒置資源,而是製作了那些專門用於「共享」的商品,本質上就是「租賃經濟」,營利公司為了占有市場,大量投放「共享」商品,造成大量浪費,產生各種問題,完全違背了其聲稱的「使資源得到更有效利用」的主張。例如,共享單車公司所投放的大量單車造成道路擁堵,政府被迫沒收那些亂停放的共享單車,大量過剩的共享單車堆成了「共享單車墳墓」,造成了大量浪費。

這上面,我認為這一句最重要『弱化擁有權,強化使用權』。這是能夠共享的關鍵,很多平台能夠成功,就是靠著弱化擁有權與強化使用權才做到的,我提的USPACE也是一樣的:讓有車位的人,願意釋出所有權,不用擔心車位白白被停或是產生糾紛;讓需求停車的人,能夠確保停車使用權完整,停車不會被敲竹槓,有保障等等。

所以,共享經濟都應該是在特定平台上,讓有所有權的眾人願意來提供資源,讓有使用權需求的眾人願意上來付費使用。因此,公共自行車,我認為不算是共享經濟的,單車的所有權其實都是平台擁有,應該算是公共租賃系統而已。

UBER,閒置的車子與司機資源;AirBnB,閒置的房間…. 等等,就是典型的共享。

那麼,什麼不能共享呢?我隨便想想:1) 使用權價格太低的:例如你的雨傘,太便宜了,直接買比較快,還分享咧…. 2) 資產過度個人化的:例如你的電腦,你沒在用時可否收費分享?由於每個人的電腦都在平常使用時個人化了所以不便於隨時轉換讓別人使用,但儲存空間或是CPU算力等則不一樣,這些都是比較標準化的,所以確實可以共享喔!…

我兒子有大量的玩具,可不可以共享呢?我認為是不行的,因為第一個原因,價格偏低。這類資源,比較適合推廣二手或交換市場就好,讓使用權跟所有權綁一起就可以。

你還聽過什麼有趣的共享經濟例子呢?或是你有什麼點子呢?歡迎發想與分享喔!Well,點子可是沒法「共享經濟」的喔,只能”共享”,不能”經濟”,因為一旦說出,就是人人可“使用”啦~~哈哈~~

下次,我來說說我的一個點子~~創業家們記得鎖定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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