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十七)里说到了很多人喜欢给别人扣帽子,扣了帽子以后一棒子打死,就不用向对方学习了。
这个“扣帽子”,很有意思。
扣帽子,偏向于贬义,常用来进行人身攻击。而扣帽子又叫贴标签,贴标签这个,一般人也认为是贬义的,会说:
你应该好好深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不要随便贴标签!
其实,贴标签是中性的,甚至是有褒义的。
像平常我们说的“左派”,“右派”,实际上就是贴标签。
这个世界很复杂,人更加复杂,绝不是简单的一个标签可以概括的,是很难标签化的。
那既然无法标签化,为啥还标签化?
没人会觉得自己可以被标签代表。可是,尽管你不想让别人贴标签,别人也要拼命贴,因为,那是他的方式,是人们了解这个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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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你不明白?
没关系,我们先来说说“理论”。
人们经常会说这样一句话:
这件事情,理论上应该是怎样怎样,但实际上是怎样怎样……
既然理论无法代表现实,为啥还研究理论?
我们来看看最正式最严肃的理论:法律。
法律规定说,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
属于是什么意思?属于就是一种类比。法律只能进行这样的类比。比如A故意杀了B,A犯了故意杀人罪,A有罪。
法律没有办法这样规定:王二狗杀了李大嘴,王二狗有罪。因为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可能还没有王二狗这个人,就算有他也没有杀人,就算杀人了法律也不可能把他写进去,因为法律只能定义一般性问题。
法官其实就是拿着一系列的法律,往当事人身上套。套上了,就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罪,套不上,就无罪释放。
法律就是“不符合现实的”,因为法律没有规定王二狗杀人这种情况。但是你谁敢说法律没有意义??
理论的作用就体现在这里,理论他研究的本身就是一般性的问题。这个理论不符合现实,是正确的。如果理论符合现实它就不是理论了。
你千万不要说:
哎呀,你这个理论不符合现实啊!
这一听就外行了。
所以这又回到打标签上,标签本身就是理论化的东西。
法官就是拿着已有的一大堆标签,尝试着往被告人身上贴呢。
我说你是传统的或者说你是左派,这种标签肯定无法代表你啊!你当然也跳街舞,也从事过右派的事情。
问题是,这是人理解世界的唯一方式!!没有别的办法!
我们都是被逼的,人的大脑就只能是这样来理解事物,它没有选择啊!人类只能把复杂的关系简单化,条理化,归归类,才能够加深理解。
标签当然无法代表一个人,甚至1%都代表不了,但是别着急,我可以给你打一亿个标签,他就能“接近你了”。
就跟理论一样,理论多了自然就越来越接近现实了。但是单个理论永远是偏见,单个的标签肯定也是偏见。
所以说,扣帽子是贬义的,我们不能只扣一顶帽子就贸然地打死对方,那只是我们不愿意学习的借口而已。
贴标签,贴好标签,好好贴标签,正确的理解贴标签,是理解这个世界的基础。这个问题你没解决,就总是会站在某块高地上,说着:
你这个不对啊,不符合这个世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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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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