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十七):第四名

四(三十七):第四名

在各种活动或比赛中,人们的注意力往往只集中在冠军,只有第一名才会被人们记住。

在一些人的眼里,只有第一名,第二名和最后一名没有什么区别,都是loser。

从人们的日常习惯来说,像奥运会也只奖励冠军亚军季军,第四名就不管了;各种考试,顶多也就提提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第四名也不管了,甚至最后一名都有专用的成语:名落孙山,可见第四名真的平淡无奇,不受人待见。


图源:pexels

其实,古代科举考试的第四名也是有专门的称谓的,叫传胪。

提起这个,就要说说我们对一个成语长久以来的误解了。

平时,我们经常把一个人进入前三名成为“名列三甲”,其实,名列三甲意思是:在科举考试中殿试中榜,考上进士,而不是前三名的意思。

其中一甲三人,二甲和三甲各若干人。以清光绪癸卯科为例,共录取进士360人:一甲3人,二甲183人,三甲174人。

我们平时所说的前三名,是指一甲的那三个,第四名传胪,就是指二甲的第一名。

再来说说比赛中的第四名,冠亚季军是前三,第四名叫做殿军

根据百度百科的介绍:

殿军是在撤退时为了保护主力部队不受到追击,而安排在军团中最后的位置以阻止敌方追击的一种部署。

我们常说的“你们先走,我来殿后”,就是这么个意思,你们先逃命,我留下来做最后一个,来掩护大家。

原来,在古人眼里,第四名其实就和最后一名是一样一样的,一点都不重要,是为了大局可以牺牲的炮灰,好惨啊!!!


零一二三四歷史匯總:
列表太長,具體請看:
四(三十六)



支持馬來西亞中文博客,歡迎關注 @cn-malaysia。


This page is synchronized from the post: 四(三十七):第四名

Your browser is out-of-date!

Update your browser to view this website correctly. Update my browser no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