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看到了这样一个广告牌,劝导人们不要做低头族,危害确实很大。
这其实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现象。行人们似乎和手机长在了一起,永远分不开。
行人成了弱势群体,只要机动车和行人发生碰撞,不管什么原因,普通交警来处理的话,机动车至少负有一半的责任,哪怕是行人埋头玩手机,哪怕是行人突闯红灯…
我们现在的交规就是偏向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可能它的初衷是好的,引导大家珍惜生命,广大司机朋友要小心驾驶,但这逐渐演变成行人的蛮不讲理,“我弱我有理”。大部分司机在处理和行人或非机动车事故时,不论对错,几乎都是普遍选择自己全责,避免麻烦。
这其实就是立法的问题了。
官老爷们突发善心,搞了这些条条框框,却无意中激发了大家心里的“恶”,这还不是偶然现象。
自若干年前的“彭宇案”开始,我们的社会形成了一个新兴的行业——碰瓷业。
众多的老头老太太甚至还有一些年轻人,浩浩荡荡地加入了这个队伍,弱势群体们发现了一条致富新捷径。这导致现在几乎没有人敢去扶老太太过马路,有人倒在路边也只能自求多福了,千百年来的中华传统美德被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击得粉碎。
彭宇应该是真的撞人了,这在最后高等法院的判决中确认了,但是,初审法官让这成为了一个里程碑事件,从此以后,弱势群体不再弱势。
生命不是无价的,至少,在法律中不是,都有着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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