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不光有两只手,还有第三只手。对,这就是小偷了。
三只手出自古罗马的一出喜剧《一坛黄金》,主人总是怀疑仆人偷了他的黄金,就让仆人先伸出右手,发现没有,伸出左手,还是没有。气急败坏的主人于是要求仆人伸出第三只手要看看有没有。所以我第三只手刚开始表示的是怀疑,只是,慢慢地变成了小偷的代名词。
做三只手到底对不对,这个还真的不好说。现实世界里,人们往往只看事情的结果,而忽视过程,也就是结果正义,过程是否正义,少有人纠结这个。
比如孟尝君收养的门客狗盗之徒,信陵君魏无忌窃符救赵,都是三只手的故事,前者钻狗洞去偷的是一件裘皮大衣,后者就更夸张了,偷的是一个国家的兵符。
孟尝君为了活命,动用了三只手,信陵君为了国家利益,动用了三只手,似乎都无可厚非,但是,偷了就是偷了,还是有道德瑕疵的。
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这也是给自己的第三只手找光鲜的借口而已,不信?你现在跑到书店去窃点书回来,看看会有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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