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子,为人娱乐者也。在传统农业社会就是那些走江湖,撂地摊,或扎个棚子表演的人,不到万不得已,几乎没人愿意干这行。
逢年过节,赶集时,扎堆搞热闹,为百姓带来一些繁重体劳动之余下的或乐或悲的精神食粮,形成为劳动人民所喜闻乐见民族文化形式,这个在有着几千年中国发展的历史上出现了很多优秀表现形式和留下诸多文学经典。
戏曲艺术起源兴盛于元代,留下大量经典作品。如我国四大名著的雏形首先是以话本戏曲的形式在民间流形开来,夹叙夹议不断丰富,之后在此基础上被文人拿去整理,演变成今天的经典。当然经典并不只局限于此四部,过去有十部或更多,只是解放后重推这四种而已。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从事此类行业者在政治上如何定性?其实他们绝大多数是生活在最底层劳动人民的一部分,往往朝不保夕,命运多舛,不少是自生自灭,根本没有社会地位,流浪天涯海角,所以社会人们虐称“戏子”,是一种最被看不上眼的一类穷人,实属三教九流中的一类。
但是随社会的进步,进入工业文明社会,从欧洲始,所谓不登大雅之堂的撂摊者逐渐登上高雅舞台,为人民所喜欢和尊重,这首先体现了欧洲:劳动,自由,平等,人权主义的高涨,“戏子”的职业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转化成社会劳动者的职业之一种,成为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戏子一词开始退出历史舞台。总之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些人进入国家干部事业体制,由国家发工资,吃的是财政饭。但是带来的问题是国家财政负担超重,又不出活,于是改革,首先电影,戏曲等走向市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国家基本不予投资。现在很多音乐剧团都改制了,成为个体或集体制了,形成了现在庞大的第三产业群落。
明星制是从海外引进的一种:文化产品生产加营销推广的一种经营模式,在国外是行之有效的。这和体育NBA营销是一个模式。
现在我们这个社会,“戏子”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地位,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我想不清楚……
图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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