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帖子中提到了鲁迅小说《孔乙己》中茴香豆的四种写法,孔乙己这个人物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句话,那种就是:“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说到窃书,前段时间还有人炫耀利用图书馆的规则漏洞,弄出来不少书,引发网络上的大争议,不过我今天要说的还真不是窃书,而且偷花。
别想歪,此偷花就是字面上上的偷花,而不是什么汪洋大盗采花淫贼啥的。
话说,前段时间去好远的农贸大集买了几株花,有两株月季有一盆天人菊还有一盆康乃馨还有一盆玛格丽特,为了让院子外的花园看起来不是那么空,我就将其栽种的花园里。
就像是兰花草种唱的那样: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我是日日勤呵护啊,早晚都要给他们浇水,有时候室外绿化水停掉,我就回屋内接自来水浇灌。就这样过了十多天,小花们总算适应了大自然的环境,看起来生机勃勃的样子。
然而有一天,我一如既往地出去浇水,结果出门一看就傻眼了,花呢?我的天人菊怎么只剩下一个大坑了呢?花却不见了!
研究大半天之后,我终于无奈地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我的小花被人偷盗走了,没想到有人竟然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到我的门口来偷花!
虽然花并不值几个钱,但是毕竟又是买来又是栽种又是辛苦照料十几天,就这样被偷走,还真让我有些郁闷。
不过郁闷的事情还在后边呢,过了三天多,我中午出去的时候另外一株康乃馨还在,下午再出去的时候,又变成了一个小土坑,是可忍熟不可忍啊。
物业管家知道后,帮我查了监控录像,可是这块恰巧是监控死角,而从录像其它部分分析来往的人,则难度大多了。
管家小妹妹为了安慰我,从物业绿化班那边给我要来好些盆小花,非要帮我栽到小花园中,于是那两个空坑和周围一小片空地都布满了小花。
加上我去年和今年春天移栽的鸢尾都已经开了起来,小花园看起来总算说得过去了。
昨天在院子里弄草莓秧的时候,看外边一家三口(应该是孩子、妈妈、姥姥),再低头欣赏我的鸢尾并拍照,我还很高兴,这也算是对我劳动成果的一种认可吧。
然而我一转身的功夫,就看她们拿着一束花走了,想追上去谴责一下,想想又作罢,毕竟对于爱花的人来讲:“窃花不能算偷……窃花!……爱花人的事,能算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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