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为了讲述》


《活着为了讲述》这本书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自传。在读书群里小叶子的鼓励下,用三天读完了此书。

其实书早就买了,但是一直没读,总怕又一次陷入阅读《百年孤独》时的尴尬境地。看了,可是又看不懂。就连人名和地名都是巨大的障碍。

没想到的是读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卡壳的现象,不仅特别流畅,很多细节或让我拍案叫绝,或让我扼腕叹息,有几处,也湿了眼眶。

尤其要说湿了眼眶这个细节。因为我平时看书是很没心没肺的,很多在别人看来很感动的段落,我看起来都觉得虚伪,装,假清高。

说是自传,不如说讲的是马尔克斯的童年、青年。全书八章,看完第七章的时候,马尔克斯才刚刚27岁。

还记得当时自己有多震撼。

想想自己27岁的时候还好像一个傻逼一样相信着谎言,为了不值得的目标而努力,还相信着小学中学课本中对这个世界的描述,对人与人之间的丑恶,龌蹉一无所知或者佯装不知。

忘不了冬天早上四处漏风的公共汽车,坐在里面好像坐在冰窖里面一样。寒风从四处钻进来,不管穿几件衣服都不暖和。来到办公室也是靠门的座位,门每天大敞大开,继续被寒风侵犯。那时候我居然在想,我年轻,这些是应该的。难道要老人家坐这里吗?

也不是说老人家不应该受到尊重。但我不喜欢那些为老不尊一肚子狗肚鸡肠猪下水的老不死。那种用鼻孔看着你的清高,然后用狗屎抹你一身,自己却躲在旁边偷笑的垃圾。

是啊,20多岁的我就是在整天纠结于要不要继续对这些老不要脸的和小不要脸的王八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浪费了我的生命。我把我的生命浪费在猜疑,嫉妒,报复,仇视,欺骗以及自我欺骗上。一直到今天。

马尔克斯27岁时已经读了不知道多少倍于我的书,写了不知道多少有价值的文字,交到了不知道多少一辈子的知心朋友,他经历这一切,他思考这一切,他讲述这一切。

他说生活就是我们记住的日子,就是那些我们为了讲述而记住的日子。

我记住了什么呢?我只记住了自己遭遇的所谓不公,被忽视,被伤害。同时,我也记住了自己对他人的伤害,忽视,欺骗,但我却全不当一回事。

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生活是我们自己选择的,记住哪些日子也是我们自己选择的。当我们讲述时,我们的故事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我始终想写。

如果我要写,故事一定是从那棵美丽的梨树开始。那是我的童年。遍地白色的梨花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然而,当我开始真的叙述时,却是自己踩在遍地白色的花瓣上,前面走着气急败坏的父亲,我跟在后面想哭,却笑出声来。

我想写我的爷爷,奶奶。我不确定他们是否爱我胜过弟弟。在他们嘴上,我是最乖的孩子,但是所有行动上的关爱,他们都给了弟弟。爷爷似乎爱我多一些。奶奶谈不上讨厌我,她只是当我是她儿子的儿子,而不是孙子。

我想写叔叔,童年的我很喜欢他。他教给我的金刚经虽然是错的,我居然也背下来了。可是因为我是爸爸的儿子,我对叔叔微笑的时候,他总是别过脸去。

我想写婶婶。可是她偷偷拿走朋友送我的小银锁给自己打了首饰。然后联合奶奶骗我说只是找不到了。

我想写父亲。想到的是他对我的忽视,想到的是他不记得我的年龄,打我的时候打断了棍子,我跑,他便骑着脚车追我,一直追到学校门口,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扇了我两个耳光然后自己又骑车离开。

我想写母亲。母亲总还是爱我的,可是母亲是没主意的人。拿主意的是父亲。父亲打我,说我是错的,母亲也会说我是错的,她会含泪骂我,打我。因为眼泪,我想我的母亲还是爱我的。

弟弟曾当我是大哥。我却打了他。叔叔因为诈骗入狱,婶婶与他离婚,弟弟不知所踪,这些都是父亲告诉我的。我只是听,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爷爷老年痴呆后,父亲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奶奶心脏病入院,家里卖掉了摩托车。

如果可以,我宁愿故事永远停留在那棵巨大的,多姿的梨树下。所以我的故事,我一直写不下去。

我面对不了这一切。

可是无法面对,就无法前行。不能相信,就不会有朋友。

孤独地一个人困在原地,看着时间溜走,自己的生活空洞而没有意义。

女儿是拯救,是救赎,是理由,是我生活的老师,也是我精神的支柱。还有妻子。不离不弃。哪怕我是如此渣滓的一个人。

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爱着我,愿意花费心思照顾我,愿意来理解我。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我,需要我的呵护,指引。

我没有选择,生活只能前行。我必须找到一个方式来面对。

我必须把哪些不该留在记忆里的日子讲出来,然后遗忘。再用每一天重新讲一个值得记住的故事。

我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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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夏花》每天一首自译飞鸟集(285-286/325) - Translate a poem from Stray Birds ever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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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拉着我的手
让我进入你的沉默
用歌声填满我的心

The original:
Lead me in the centre of thy silence to fill my heart with s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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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让他们在灿烂的花火里生活吧
我的心向往的是恒久的星光

The original:
Let them live who choose in their own hissing world of fireworks. My heart longs for thy stars, my God.

《飞鸟集》是泰戈尔老先生的作品。里面的诗歌隽永,优美而又充满哲理。每天翻译一首,愿与诸君共赏。
Stray Birds, written by Rabindranath Tagore, is a collection of poetic aphorisms, remarkable for their simplicity but resonating deeply with fundamental truths of being, life, love, and the marvels of our universe. I translate a poem form Stray Birds to Chinese every day, hope more and more people get to know Tagore’s great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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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张大春《城邦暴力团》


读完了张大春的《城邦暴力团》。

生活总是在不经意之间埋下伏笔。从第一次听到《城邦暴力团》这五个字,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我注定要读的书。至今天终于功德圆满,心中有无上大欢喜。 

这本书有三层。 

第一,是我们与张大春共存的世界。张大春用自己,用高阳,用老蒋等现实人物吸引我们进入故事,也为故事增添真实感。 

第二,是老爷子,彭师傅,光头大侠等故事中的人物。金庸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温瑞安说,侠之小者,为友为邻。张大春笔下的侠的世界,兼而有之。 

第三,是诗词,机关,切口,隐语,佛头,还有阵等等营造出的似真似假的武侠世界,我知道这些是假的,我愿意相信这些是真的。 

这三层,我总觉得,张大春写作的目的在于第三层。所以第一层中人物是现实的,但是这些人物做下的事,却不可考也不可靠。所以第二层中的故事是连续的没错,但细想故事情节枝端蔓延,为的不是讲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是借这个故事,把真正要写的第三层,张大春想象中的武侠的世界展现出来。 

所以,读完后,我一点儿也不纠结于故事最后到底怎样了。我只是觉得过瘾,觉得大快人心,觉得张大春的《大唐李白》三部一齐,也应该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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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创。曾发于豆瓣。整理于此。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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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夏花》每天一首自译飞鸟集(283-284/325) - Translate a poem from Stray Birds ever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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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爱,充实了生命
就像美酒斟满酒杯

The original:
Love is life in its fullness like the cup with its w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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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我看见
人们点亮手中的灯,在神殿唱响颂歌
我听见
小鸟在晨光中唱响你的名字
因为你的名字便是快乐

The original:
They light their own lamps and sing their own words in their temples.
But the birds sing thy name in thine own morning light – for thy name is joy.


《飞鸟集》是泰戈尔老先生的作品。里面的诗歌隽永,优美而又充满哲理。每天翻译一首,愿与诸君共赏。
Stray Birds, written by Rabindranath Tagore, is a collection of poetic aphorisms, remarkable for their simplicity but resonating deeply with fundamental truths of being, life, love, and the marvels of our universe. I translate a poem form Stray Birds to Chinese every day, hope more and more people get to know Tagore’s great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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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夏花》每天一首自译飞鸟集(281-282/325) - Translate a poem from Stray Birds ever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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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让我一次次死去
证明生命的无限

The original:
I shall die again and again to know that life is inexhaust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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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在拥挤的街头
在喧嚣的人群中
我看见你阳台上的微笑
我于是歌唱,忘记所有

The original:
While I was passing with the crowd in the road I saw thy smile from the balcony and I sang and forgot all noise.


《飞鸟集》是泰戈尔老先生的作品。里面的诗歌隽永,优美而又充满哲理。每天翻译一首,愿与诸君共赏。
Stray Birds, written by Rabindranath Tagore, is a collection of poetic aphorisms, remarkable for their simplicity but resonating deeply with fundamental truths of being, life, love, and the marvels of our universe. I translate a poem form Stray Birds to Chinese every day, hope more and more people get to know Tagore’s great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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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英语的经历


这篇小短文,和大家谈一谈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

这么做的原因,并不是说我自己的英文程度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可以给大家一些建议,指条明路什么的。

主要是觉得,把自己吃过的亏和获得的经验,通过这篇小短文分享给大家,可能对一些想要学英文或者正在学英文的朋友,有一些借鉴的作用。

就从听说读写四个方面,结合我的经历来说吧。

听这方面,日常生活对话,这个肯定是能听懂,去看网络上的一些英剧美剧,也没有什么困难,当然是在不开字幕的情况下。

读的方面,读英文原著不太难的,可以读下来,像流行小说,把比较难的经典著作要专业一些的事做不到。

写的方面能写英文的工作类的电邮吧,比较正式的长篇大论,简单一些的写日记也是写不出来。

说的方面可能就是日常生活是没问题吧,不会有什么障碍。发表演讲什么的肯定做不到了。

像我们这一代人,学英文可能开始的都比较晚吧,像我们小学时完全没有接触过英文的啊,我印象很深的就是等到初一的时候大家才从abcd开始学。

然后进度非常快,两个星期之后就开始对话啦,就是好像现在网上非常熟悉的how are you fine thank you and you就是这些。但是当时这个对我来说也是非常的难。记不住。

说起来好笑,就是我还当过英语课代表,但是后来可能是因为英语的程度太差了,就被老师给撤掉了。

我还记得有一件事儿,就是英语老师上课之前需要课代表喊起立就是stand up,但是呢,我不会连读,我只会读单的,stand…..up….

听起来非常的可笑的,英语老师总觉得这个小孩这样是不是故意跟我作对啊?后来,百般调教无果吧,也是伤心失望啊,就把我给撤掉了。

当然把我撤掉之后,我自己是如释重负,觉得好,终于少了一个压力。反正最早的时候英文程度你说差也就是差到这个地步。

因为本身英文程度差,后来就发现在课堂上学习英语就变成一件非常难的事儿。

当时咱们在这不能说是老师教的不好,主要问题还是出在自己的身上,就是因为老师有教学任务。

他每一个星期甚至每一节课要教到什么,哪些知识,他都有一个整体的计划,但是像我们这种基础比较差,第一步没跟上,后面每一步都跟不上,而且是越来越跟不上。

所以说课堂对我来说是英语的课堂,对我来说是非常难熬的,这个从初中开始学英文,一直到高中,包括大学所有的课堂都是跟我一样的感受。

整个这一个阶段,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整整十年的时光,自己的英文程度始终是落后于教学大纲所要求的程度的。

但其实我自己觉得我还算是一个比较用功的,学生吧,就是,虽然可能程度跟不上自己私底下,还是比较,有那个想要学好英语的这份心的啊,所以,这十年也是用自学的方式在学吧。

当然,你等到今天我再回头看,我觉得这十年始终自学,但是呢,学不得其法,没有用正确的方法来学,可能也是造成这十年英文程度始终跟不上的一个原因。

那时候自学英文,想了很多,外门邪道吧,有一些康庄大道,但是不适合自己啊,几个例子,比如说就是用拼音来给英文注音,甚至用汉字来给英文注音,这个可能很多同学都知道,比如说那个thank you,会在旁边写上三克油,用这样的方法来记忆,还记得这个12,自己当时在旁边写的是特务,看到12就想起了12个特务,这也是一个记的方法。

确实也记了一些,但是这个方法并不是百试百灵,嗯,甚至最后也会给自己造成更多的障碍。

所谓的康庄大路,康庄大道也走过吧,比如说,这个新概念英语,疯狂英语啊,这个都是非常热门的教材,但是有人就是成功了,比较适合他们,但是这个东西肯定不适合我。

比如说我用这个新概念英语来自学,好方法,就是读一遍,背一遍,做一遍题,但是因为也没有人指导你读的对不对,做的对不对?题目为什么答案是这样,其实还是完全不懂。

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错得越来越离谱,因为没有人纠正嘛。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但是也说一点,让自己感觉到有那么一点点成就感的事儿吧,就是我居然也是用学新概念英语这个方法通过了大学的四级考试。

我还记得当时大学这个要考四级,第一次考试,我记得我考了试十几分吧,第二点不是19号,第一次考了33.5,然后第二次考了44.5,哦,第三次觉得那我就肯定能进步,结果成绩下来58.5,差1.5分还是不及格。

一直到大学四年级,最后又考了一次,终于终于终于,考了61.5分,算是及格。通过了,这样的话,起码大学毕业证是拿到了。

当时用的方法就是自己做新概念英语,买了一本所谓的教材,一边做一边自己给自己纠正,好像也是有一点儿进步吧,不然最后咱们也不会说成绩最终还是及格了。

但是,基础还是千疮百孔啊,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挺傻的,靠着一股勇气,觉得年轻人吧,我自己能战胜世界,其实方法不得当这个吃亏是很大的。

为什么说吃亏呢?就我来说,大学四年用了大量大量大量的时间,不断地在学习自己并不感兴趣的英语,为了就是能够拿到最后毕业的证书,可是对自己真正感兴趣热爱的专业课,都拿不出那么多时间来研究去钻研,哪怕是去喜欢,好,最后反而专业课,也不能说太差吧,我觉得应该这么说,就是如果没有英语的这个拖累,咱们要给拖累加个引号啊,这个拖累,可能最后我的专业课会更好。也许在当初选择的那条专业的那条路上,会走的更远,这事儿,咱们开玩笑说,也是个制度问题。

咱们到这小结一下,就是从初中开始学英语,一直到大学毕业,这整整十年,我那是通过自学成才的方式,通过这一系列的考试成绩,反正都不理想,但也算过关了。

过程呢,这十年是非常痛苦的过程,那到了第二个阶段,工作的时候,自然而然大学毕业了,工作了就把英语完全丢到一边了啊,心里的想法是,老子这回终于不用再学英语了,你能给我有多远滚多远,从此以后我是一个自由人了!

但是你说这也是造物弄人,后来就是工作了,四年之后吧,打算结婚,那这个你单身汉的时候不觉得自己工资少,把真到了该结婚的时候,哪怕就谈个对象,被你发现这个钱真的是不够用。

买房,是最大的障碍,而甚至包括有的时候你跟喜欢的人出去约会,这个钱还得斤斤计较,就显得特别颓。

那时候整天想的就是怎么提高自己的收入,多赚点钱,可是又没什么办法。

后来有一天我就看到这个报纸,刊登了一则招聘启事,是新加坡的教育部,在中国大陆招聘,华文教师,然后到新加坡来担任华文教师,我一看那个待遇,是自己月工资的五倍,一下子就动心了,所以就报名了。

后面当然就是也通过面试等等一系列的,有时有些小,插曲吧,这篇文章里的咱们就不说了,最后来到了新加坡。

结果到了新加坡之后发现,自己虽然华文课堂上是使用华文的,但是整个这个社会,大家用的都是英文,你不管是工作上的电邮,跟同事交谈,哪怕出去买一个饭,你不会英文造成的障碍是非常大的,不光是不方便,最主要的是会有人看不起你,甚至会有人因此而欺骗你,这个让人心里面就非常的窝火。

当时就憋了一股气儿,就说我要把英文要好好学,我要学上去。

可是当时的这个情况是,已经四年完全完全没有碰英文了,而且是怀着,高兴的态度啊,就是不用学英文真好。

所以当时,来到新加坡后,等再想要把英文抓起来的时候,那个程度是非常差。

差到什么地步了,一个星期,七天,用英文不会说,一年12个月,每一个月用英文怎么说也不会说。

所以等到全校开大会啊,领导布置工作,说到这个某年某月什么什么的,哦,不光工作内容听不懂,连这件事,会发生在哪年哪月什么时间都听不懂。

当时逼得也是没办法,只能就是会议开过之后再去看会议摘要啊,不然的话这个人,基本的工作都不能完成,非常可怕的事儿。

后来就没办法,也得重新学英文吧,初到异国他乡生活,也是很多不适应,那在与此同时呢,也是在不断的提高英文,想自己的办法吧,试过很多方法。

比如说我就试过买那种简写版的英文的小说来读,当时读也能读下来,但是,好像读完之后没有任何作用,而且读得非常慢,过程也很痛苦。

还记得当时还看过一个什么《小笨霖学英文》还是什么,台湾人写的,里面也是有一些有益的东西,但是最后,好像很零散。只是不成体系。就学了一个怎么去点餐,饿不死,再提高也没有什么提高。

公平的讲,其实还是有一些进步,但是就是,没有一个特别明显的进步吧,可能就是保持在那种,最低生活线下面这种感觉。

后来对人影响比较大,就是让英文进步比较多的是有这样一个机会,就是成为了留学生宿舍的舍监。

那你留学生宿舍里面不光是中国来的孩子,还有这个印度,巴基斯坦的,还有印度尼西亚的,越南的,泰国的。这个时候你跟他们去讲中文,他们肯定是不懂的,所以逼不得已在和他们交流的时候就必须使用英文。

另外就是,除了跟他们这么每天要说之外,哦,每个星期呢,这个留学生宿舍会开一次会,在这个会上的人都是使用英文的。

我还记得第一次参加这个会议的时候非常紧张,因为听不懂嘛,也是要靠看会议记录,但是因为会议上安排这些事,和自己都有切实的关系,慢慢等到你第二次再来听的时候,结合自己之前工作做过的内容,等你发现有些东西能听懂了。

大概就是这样在留学生宿舍做了四年还是五年吧,感觉这个英文程度好像是有一些提高了,就是从听和说两个方面,我觉得这个是提高的一个途径,提高的方法就是还是要用,必须实践。

写的方面,其实也是因为在留学生宿舍才有这个提高。

因为以前只是阅读英文的电邮,工作电邮,人家给你布置工作,但是很少自己亲手去写。

但是等到这个负责留学生宿舍的时候,你就必须要去写工作电邮,要真的去用,实践。

那这个时候你写一次有错,第二次改正,再改正,慢慢慢慢,哎,发现原来写这个电邮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当然过程当中也买了几本英文的书啊,上网找一些资料,最重要的是看别人的电邮怎么写,然后复制下来模仿。

记得当时的做法就是把别人电邮有里面好用的句子段落,都复制到一个word文档里然后按照不同的主题给它分类好,等到用的时候呢,就直接去copy过来,当然就是有些关键词,你得改啊,但是句子是没问题的。

读的方面。因为自己有建一个读书群,然后大家就互相鼓励,后来我就说,那我这个读书,其实我也可以读英文原著吧,顺便提高自己的英文程度,后来就开始读。

但是太难了也读不了,最开始是读书虫,让我记得,当时我是连续读了30本书虫,从这个低阶到高阶的。

后来是到《小妇人》停下来不再读书虫了。

因为那时读到恶魔的奶爸写的《把你的英语用起来》。里面就提到一个观点:书虫把原本很好的英文名著,通过改写的方式,缩写的方式,降低了程度,让你能够看。但是事实上,那些名著本身的好,优美的地方,杰出的地方也都被洗掉了。

所以当时我看到《小妇人》的时候就觉得,不要再看下去了。

那后面就开始拿这个小妇人的原著来看,啊,也就是因为是不感兴趣的题材,所以看了两眼实在是读不下去。

我呢,比较喜欢什么冒险啊,悬疑呀,这些,他这个太过对我来说过。温情了,不是感兴趣的东西,很难持续下去。

还有一些是感兴趣的东西,但是你程度太差也很难做,比如说史蒂芬金的黑暗塔系列,包括他一些其他的恐怖小说,我当时买了很多原版书,可能现在好歹有40多本吧。

但是呢,因为你程度差呀,他书写得再美,再精彩,你阅读障碍太大,同样感受不到这个阅读的,快乐万岁,这个尝试了也是以失败告终。

真正第一次成功,是有一次逛书店,发现书店里卖,村上春树《1Q84》这本书的英文版,三部合集特价,当时觉得这个很划得来哦,就买了。

刚好那时也下决心想要好好的读一读英文原著,所以后来读的方式就是,“拼了吧!”

不懂我就查,甚至还在豆瓣上做了笔记,尤其是开头的部分力求,每一个段落讲了什么都有清晰的概念。

累是累,但是好处就是你这样做开头,故事的情景构建出来之后,后面在阅读的时候,障碍就小了很多。

我记得那个合集总共是1800多页吧,当时是用了45天的时间。我每天大概三四个小时,每天晚上在读,周末的时候读得更多一点,然后硬是把那本书给读完了。

那读完之后得到的这个快乐,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我居然读完一本英文原著,而且是一本厚达1800多页的英文原著,而且还不是写给儿童的,是村上春树的,啊,当时给了自己英文阅读非常大的信心,就是觉得这以后我读英文原著,心里不怵了。

这以后其实从英文阅读的角度来说,进步还真的是挺多的,全都拜阅读这本书所赐吧。

后面就陆续读了一些阿丹布朗的书,读了村上春树,其它的一些小说的英文版啊,大概有十来本,哦,然后也读了川普,他当时写的how to make deal啊,他的这个畅销书,还有这个阿黛拉的自传,等等吧,反正就是对着什么看什么,哎,发现这一本一本看下来,阅读障碍真的没这么大。

这个听的方面,我觉得自己也是找了一些办法。但是没有突破。

然后有突破,其实也是因为奶爸的推荐吧,奶爸推荐了一个课程啊,总共是360多期吧,嗯,然后,其实如果现在想也是有点遗憾,如果真的把360多集全都学完了,肯定是比现在的程度更好吧。

我是很认真的学了前100期。其实这个课程每次,会有一个对话,那这个对话你就反复听,反复听,然后有,讲解,两位导师给你讲解里面的词语啊,讲解英文的用法呀。

当时我的做法就是反复听一天一期,甚至一开始都比较慢,哦,三天一期是一个星期一次,务求就是能听懂才进行下一期,当时这一百多期听了可能有七八个月吧,接近一年的时间,每天至少一个小时,反复听,反复听,反复听,但是效果真的是特别的明显,慢慢随着这个课程的继续发现,哎,原来听不懂的能够听懂啊,包括去看美剧啊,看电影啊,哦,不开字幕也是一样看,听力是真的有提高。

另外我买了一个随身听,把想要听的一些音频文件都放进去,但我觉得也是需要有趣味性吧,所以可能主要有三类了,第一个就是歌曲啊,好多英文歌,我听到好歌就下载了放进去。

第二个呢,就是我把那个课程也放进去了,没事听一听。

第三个我喜欢看六人行,把全季音频全部都放进去。我最喜欢听的还是六人行。给人快乐,百听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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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那我的这个经历就说完了,我觉得如果让我自己总结一下,可能有这样几个经验可以和大家交流吧。

第一个我觉得想要提高英文程度,光说不练是不行的,就是得实际应用。

我自己的体会就是,不管是听说读写任何一个方面,当时系开始应用它的时候,进步就比较明显,如果就是根本都不用,只是为了答题,只是为了考证,哦,效果都很差,好,哪怕当时考试通过了,事后也是忘得一干二净,没有真的化为自己的知识,没有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第二个经验就是要坚持。

因为,不管你的方法再好,这个不坚持的话都是没有结果的,这个我想,无需多说吧,道理大家都懂。

第三个我觉得就是兴趣。

学习英语,你要找自己有兴趣的材料,这样才事半功倍,哦,甚至有些喜欢看小黄文的,我自己也是喜欢看我就化为你的一部分,英文程度也是在随着这个过程慢慢累积增加的。

还有个建议可能就是尽量把自己生活的场景换成英文的,比如说看英文的书,看美剧和英剧,看电影的时候不要打开字幕。

又或者身边有这个条件的话大家都用英文去交谈,甚至如果你的能力可以的话,你可以尝试用英文去写日记,甚至去写文章,提高一定非常快。

因为我自己英文的程度其实也不是特别好。包括就是到现在,程度也就是一般般,我觉得我把自己,学习英文的一个经历,分享给大家,肯定不是为了炫耀,这些事说出来不丢丑就是好事了。

更多的是想说,如果您能够从当中,受到一点启发,少走一些弯路,这个是我最主要的目的。

谢谢您关注,祝您在学习英文的这条路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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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创。首发简书。地址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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